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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放科学计算联盟章程(草稿)

(2019年07月10日)

 

第一章 总则 

第一条 联盟名称:开放科学计算联盟(以下简称联盟或本联盟)。英文名称: Open Science Computing Alliance。 

第二条 联盟由国内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事业单位等科学计算资源拥有者、服务提供者、应用方及其他开放计算平台,按照 “开放共享、平等自愿、服务科研、合作共赢”的原则组成。 

第三条 联盟的宗旨是 “为各领域科研人员提供开放计算环境,为普及科学计算提供基础平台,为开放计算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,建立开放科学计算的生态环境”。 

第四条 联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贯彻执行国家相关产业发展的方针和政策。 

 

第二章 联盟任务 

第五条 联盟的核心任务是:聚合联盟成员的计算资源,面向科研用户对科学计算的需求,提供数据、计算、存储、软件、应用等服务,研究相关的关键技术,制定开放计算的模型和接口,形成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使用规范,探索开放计算的长效发展机制,普及我国科研领域计算应用,为实施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做出贡献。

第三章 联盟组织机构 

第六条 联盟的组织机构设置为:联盟大会、理事会、秘书处及专业工作组。联盟大会为联盟最高权力机构,理事会为联盟常设决策机构,秘书处为理事会执行机构,专业工作组为理事会下属业务机构。

第七条 联盟大会的组成、职责和议事规则 

(一) 联盟大会的组成 

联盟大会由全体联盟成员组成。 

(二) 联盟大会的职责 

1. 审议、批准联盟章程; 

2. 审议、批准联盟发展规划和工作方针; 

3. 审议联盟年度工作报告; 

4. 审议年度财务报告; 

5. 决定联盟的变更和终止; 

6. 审议理事会提交的其他报告。 

(三) 联盟大会的议事规则 

1. 联盟大会以会议作为其决策方式。联盟大会会议包括联盟大会年会和联盟大会临时会议,由理事长召集。联盟大会每年召开一次;在联盟大会闭会期间,如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,经半数以上联盟成员或理事会提议,可召开联盟大会临时会议。 

2. 联盟大会需要半数以上成员参加,会议表决有三分之二以上参会成员通过的决定有效;每一联盟成员只享有一票表决权。 

第八条 理事会的组成、职责和议事规则 

  1. 理事会的组成 

联盟理事会是联盟常设决策机构,由联盟大会选举产生。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,秘书长1名,副理事长和副秘书长若干,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。理事会每届任期两年,理事长和秘书长可连任,连任不超过两届。 

(二) 理事会的职责 

1.发起、组织联盟大会;

2. 审定联盟的管理制度、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报告,提交联盟大会通过; 

3. 选举、任命和罢免联盟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,批准和取消联盟成员资格,提交联盟大会通过;

4. 审定、批准年度财务报告;

5. 成立、撤销专业工作组;

6. 审议和审定其他重大事项 

(三) 理事会的议事规则 

1. 理事会以会议作为其决策方式。理事会会议包括理事会年会和理事会临时会议。理事会会议每年在联盟大会前召开,由理事长召集。如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,经三名及以上理事会成员提议,半数以上理事会成员同意,可以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。 

2. 理事会会议需要半数以上理事会成员参加,会议表决需参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有效;每一理事会成员只享有一票表决权。 

第九条 秘书处的职责 

1. 负责组织、协调联盟的各项工作,执行联盟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; 

2. 负责联盟大会会议和理事会会议的筹备,起草联盟年度工作报告; 

3. 负责联盟成员加入与退出申请的受理; 

4. 负责媒体宣传、展会推广、合作交流等工作,负责联盟的财务报告; 

5. 负责联盟大会和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。 

第十条 专业工作组组成与职责

  1. 根据需要成立或解散,由联盟成员提议,报理事会批准;
  2. 在理事会指导下开展工作,每年向理事会提交工作报告;
  3. 每专业工作组设置组长1名,由理事会任命,负责日常工作;
  4. 专业工作组成立后,联盟成员可随时申请加入,组长确定成员名单后报理事会备案。

第四章 联盟成员 

第十一条 联盟成员的条件 

  1. 热爱科学计算,遵守联盟章程,愿为开放科学计算贡献力量的团队,均可自愿申请加入;
  2. 成员加入申请由联盟秘书处受理。

第十二条 联盟成员的权利 

(一) 参与讨论和表决联盟发展的重大决策、决议和事项; 

(二) 联盟组织换届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 

(三) 向理事长提议召开联盟大会;

(四) 对联盟提出建议、批评、监督;

(五) 向联盟提议成立专业工作组,申请加入已成立的专业工作组;

(六) 联盟中产生的知识产权或成果,由相关贡献团队协商决定权利分配,联盟成员有优先使用权;

(七) 享有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种学术交流、技术培训与信息共享等权利;

(八) 加入联盟自愿、退出联盟自由的权利; 

 (九) 享有联盟规定的其他权利

第十三条 联盟成员的义务 

(一) 遵守联盟章程,执行联盟决议,维护联盟权益; 

(二) 积极参加和支持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各专业工作组的工作,共同致力于联盟的建设; 

(三) 保护联盟知识产权不受侵犯,保守联盟技术秘密;

(四) 未经联盟书面许可,联盟成员不能以联盟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或业务;任何联盟成员违反本约定,给联盟或其他联盟成员带来任何损失的,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; 

(五) 遵守联盟的其他有关规定。

第五章 联盟经费和财务管理  

第十八条 联盟经费来源 

联盟作为非营利性机构,积极从不同渠道争取必要的运行经费。 

第十九条 联盟经费的主要用途 

联盟经费的主要用途包括:联盟各项公用经费及其他必要的正当开支。 

第二十条 联盟经费和财务的管理 

(一) 联盟经费由理事会委托秘书处管理,并每年向理事会提交财务报告。

(二) 联盟经费专款专用,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。 

第六章 联盟的解散

第二十一条 联盟因故需要解散,由理事会提出,经联盟大会表决通过。 

第七章 其 他 

第二十二条 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联盟理事会。 

第二十三条 本章程自成立之日即2019年XX月XX日起实施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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